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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2 点击量:

各位老师: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市人才公寓(文景苑)2021年度第一批租赁申请工作的通知》(附件1)已经下发,申请对象、租住条件等详见通知以及《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请您仔细阅读通知后填写《台州市级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和《台州市级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 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份);人才称号证明(其中已认定发文的社会事业领域紧缺人才可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月25日之后入校博士提供博士学历学位复印件即可);

(三)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已认定发文的社会事业领域紧缺人才不需提供)。

请申请人于3月26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签字后交椒江人事处23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59169069@qq.com

联系人:金才积,电话:88662801,66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