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院已经完成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初审工作,现将科研成果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7日
二、公示对象
公示对象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于2023年1月8日前向俞应祥老师反映。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此次科研成果初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