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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台州学院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浙江省高校一流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形成“三全育人”格局,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选题要求

选题方向建议围绕当前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侧重“三全”育人、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和其他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并结合实际工作,注重研究的实践性和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三、课题类别

此次课题申报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5000元/项,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3000元/项。

四、申报要求

1.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辅导员、思政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和共青团干部等均可申报和参与课题研究。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鼓励跨学院、跨部门联合申报,课题组成员(非申请人)最多只能参加两项课题的研究。

3.课题申报根据自身研究专长,结合工作实际,自行拟定思政工作相关的研究课题。

4.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台州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和《台州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填写评审意见。

五、结题要求

1.完成时限:一般课题为1年,重点课题为1-2年,时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如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课题,需以书面方式提出延期申请。课题延期最多一年,否则将取消结题资格。

2.结题方式:各课题组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及研究成果,经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题。课题成果为数据详实、可供领导决策参考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中报告以上级有关部门采用或领导批示作为结题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各二级学院原则上至少申报1项。

2.请有意申报者于20233月25日《台州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A4纸打印)《台州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A4纸打印)《台州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过浙政钉上报学工部。纸质材料交椒江校区行政楼116、临海校区行政楼105学工部办公室;联系人:戴玲斐;联系电话:85137023。逾期不予受理。



                                         人文社科处  党委学工部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