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
台州学院 “以实践技能为导向的初中历史与社会课堂教学基础培训”
报到通知
学员: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浙教师〔2016〕71号)精神和培训项目申报结果,台州学院将于2019年6月27日-7月8日期间举办“以实践技能为导向的初中历史与社会课堂教学基础培训”。为方便您顺利报到并按时参加培训,现将报到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地点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6月27日(周四)上午
9:00-11:00报到注册 14:00班会、开班典礼。
报到地点: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毓秀楼(即培训楼)大厅。
(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临海校区西大门处)
乘车路线:(1)汽车:临海新客站下车;(2)动车:临海火车站下车。到临海站后,转218路公交车至台州学院站(学校南门)或绿化路口站(距学校西大门较近)下车;如乘坐出租车直接到台州学院西大门下车。
培训时间:6月27日-7月8日
培训地点: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毓秀楼
住宿地点: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毓秀楼招待所
二、随带材料及物品
(1)身份证;
(2)近期免冠1寸或2寸彩色照片2张;
(3)移动存储设备。
三、培训作业要求
1.一份培训小结(800字以上);
2.一节课的教学设计;
3.培训期间的观摩课、学员展示课听课记录。
四、考核要求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浙教师〔2016〕71号)有关规定:学员必须修满规定学分,一般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将按8学分/天的标准在省培管理平台中扣除相应学分;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前述各项作业的,或在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成绩均判定不合格、不予结业、不记学分;培训结束前及时递交前述各项规定作业,经考核通过,准予结业,成绩认定为合格;学员在参训期间表现积极、无缺勤、主动服务班级事务、高质量完成各项作业的,可获得“优秀学员”的评比资格;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荣誉证书均由台州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统一颁发。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共计3840.00元(含住宿费770元),请报到时用公务卡或印有“银联”标志的银联卡现场刷卡缴费。由我校财务处开具收费凭证,学员回原单位报销;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联系方式
班主任:范淑燕(电话:15867607776)
组班教师:章剑鸣(电话:13676651370)
QQ交流群:684481604(请以“地区+姓名”方式实名加入)
微信群:2019TZC历史与社会培训CJ
群二维码5月31日前加入有效
请各位学员收到通知后,及时加入微信群和QQ群,并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按照通知要求,如期参加培训。谢谢!
台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5月24日
附:1:台州学院校园平面图 地址:临海东方大道605号,邮编:3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