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东威,民商法博士,硕博均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2006年7月至2019年6月就职于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2019年7月调入台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曾开设课程公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法。开设公共选修课《公司股权设计》和《劳动风险防范》,《婚姻中不得不说的财产问题》。兼职大庆市商法协会理事,大庆市法学会委员,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陪审员,台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2017、2018年连续指导学生二届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华兴杯”模拟法庭竞赛。2017指导的本校学生在参加第二届东北高校模拟法庭竞赛中获得最佳书状奖。2013、2018年指导学生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两项。2017年9月,黑龙江省教育厅授予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导师资格。
一、发表的主要论文
1.《论上市公司非公允关联交易规则的法律规制》,第一作者,发表于cssci核心期刊《求索》,2012.3月刊。
2.《回头背书与人的抗辩的限制》,第一作者,发表于cssci核心期刊《兰州学刊》2012.9月刊。
3.《票据追索权行使的保全手续——免除付款提示制度》在大庆市社科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征文中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
4.《侵权责任法对责任保险制度的影响研究——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优先原则》,第二作者,发表于cssci核心期刊《学术探索》,2013.11月刊。
5.《法学院离法院有多远——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几点思考》,第一作者,发表于《法制与社会》,2007年.12月刊。
6.《票据丧失救济与善意取得制度研究》,第一作者,发表于《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8.7月刊。
7.《法学教育之职业教育模式反思》,第一作者,发表于《中外企业家》,2011.1月刊。
二、主持或参加的教研、科研项目
1.《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研究》,2017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第二参与人,已结题。
2.《大庆市法学本科教育和法律职业的互动关系研究》,2007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第二参与人,已结题。
三、获奖情况
1.《论上市公司非公允关联交易规则的法律规制》,在大庆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时,荣获青年组二等奖。
2.《回头背书与人的抗辩的限制》,此文在黑龙江省法学会2013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大庆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时,荣获青年组二等奖。
3.《票据追索权行使的保全手续——免除付款提示制度》在大庆市社科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征文中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
4.《侵权责任法对责任保险制度的影响研究——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优先原则》此文在大庆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时,荣获青年组二等奖。
5. 2017年9月,黑龙江省教育厅授予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导师资格。
6. 2018年10月,获“大庆师范学院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称号。
7. 201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