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通知,我校2012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发挥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紧密结合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鼓励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鼓励与企业合作从事研究。
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我校可申报的自筹项目19项。
(一)省教育厅项目面向全省高校申报。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各类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四)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教育厅项目的,不再给予一般项目立项。各高校推荐申报时应严格审核把关。
(五)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一)2012年科研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平台为http://www.zjkysz.cn。
(二)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
(三)2012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立项。各二级学院、部门限报1项。请各部门按本通知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院学科发展的需要,谋划布局,重点支持确有较强实力的研究团队,并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四)请各有关教师对照申报条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注册、登陆申报平台,在网上提交的同时,用A4纸打印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5月7日前交所在学院评审,由各二级学院汇总盖章后于5月8日前上报科研处。《申请书》一式2份。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省教育厅一直十分重视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充分以《申请书》所填的预期成果为依据,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初审。教育厅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Zhejiang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作为验收依据。
今年上半年教育厅项目结题办理工作要求在5月15日前完成,请各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主持人根据要求先在网上填报结题申请,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7日前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送科研处统一到省厅办理结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