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调整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3月31日调上4月2日的课,4月1日调上4月3日的课。4月5日、4月6日正常上课。4月7日、4月8日双休日照常休息。
特此通知。
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