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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登记独生子女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9 点击量:

2010年12月1日之后领取小孩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请在2012年5月31日前带上已办好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人事处206办公室登记(已享受过托幼报销的教职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