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74号)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给我校一个申报名额。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下载。申报者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本次项目网络申报5月10日开始受理,学校截止时间为5月21日。请申报者于此前将评审书电子版上传至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申报者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8份,并制作所申报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3套,交给科研处(行政楼220)。联系人:李建军;电话:85137176,短号:669343。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教育部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