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作如下调整:
2013年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
2013年4月7日(周日)调上4月5日(周五)的课。
特此通知。
办公室、教务处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