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台社科规办〔2013〕4号文件精神,台州市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四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立足台州、面向全国,围绕大局、贴近实际,深入研究台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同时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立足学术前沿,以“实干论英雄”,不断提升台州社科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为台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台州市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主要从应用对策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等两大类开展选题。
(一)应用对策研究。设选题指南,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眼于台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申报者在选题时,尽量紧贴课题指南的重点和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长期积累和对台州实际情况的把握,选择某一问题,或从某一方面切入,进行课题的设计和申报。
(二)基础理论研究。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自由申报。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提炼台州精神、挖掘和开发台州特色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一)市社科规划课题分重大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重大委托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30000元,重点课题资助8000元,一般课题资助5000元,研究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40%,剩余的60%待课题完成视成果质量拨付。经专家评审,未被评为资助课题、且课题负责人愿意的,可以参加立项不资助课题的评审。
(二)除台州专门史研究课题外,其余课题原则上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课题完成后,课题组应及时向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报送课题报告一式二份。经专家组鉴定合格的课题,市社科规划办将发给结题证书和剩余的60%课题经费。对确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将报送市领导、相关部门或刊登在《社科要报》上。
(三)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凡承担市规划课题、社科联课题未完成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13年市社科规划课题。已申报2013年省社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或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或省委党校课题者,允许申报本次市社科规划课题,但在这四类课题评审结果揭晓后,获得立项的主题相同或者相似的课题不再进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评审、立项程序。
(一)即日起至9月4日为申报受理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1、《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
2、《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请于截止时间前交至科研处229室,联系人:李丹,联系电话:85137125,650795。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 lidan@tz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