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文件精神和培训项目申报结果,台州学院将于2018年7月举办《以实践技能为导向的初中历史与社会课堂教学基础培训》班。为方便您顺利报到并按时参加培训,现将报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7月20日上午8:30-11:30(7月20日下午14:00正式上课)。
报到地点: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西大门内毓秀楼(培训楼)一楼大厅。
乘车路线:(1)汽车:临海新客站下车,乘坐218路公交车或出租车到台州学院;(2)动车:临海火车站下车,坐218路公交车或出租车到台州学院。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0日—7月31日
培训地点: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
住宿地点: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毓秀楼招待所。
二、随带材料及物品
1、身份证;
2、银联卡;
3、移动存储设备。
三、培训内容及考核
1、培训内容:
分专业素养、理论引领、课堂探讨、实践提升四个模块,内容涵盖学习理念、整体设计、专业示范、教学探索等8个培训专题。
2、考核内容:
按时、认真参加培训,记好听课笔记,撰写培训心得、教学设计,做好观摩课和学员展示课听课记录。
3、考核要求:
按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有关规定,学员培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将按8学分/天的标准在省培训管理平台中扣除相应学分;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或未按要求递交规定作业的,或在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成绩均判定不合格、不予结业、不记学分。
四、培训费用(特别提示:用银联卡支付培训费)
学员报到时一次性缴纳培训费人民币3600.00元(含住宿费720元),学员若不在校内住宿的一次性缴纳培训费人民币2880.00元。我校开具收款凭证,学员回单位报销;学员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回单位报销。报到时收饭卡押金20元,培训结束后可以退回。
五、联系方式
林老师:0576-85139083(办公室)
冯老师:0576-85137198(办公室),13958571199(手机)
请各位学员收到通知后,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按照通知要求,如期参加培训。谢谢!
台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