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作如下调整:
4月5日(周六)至4月7日(周一)放假调休,共3天。
4月4日(周五)调上4月7日(周一)的课。
特此通知。
办公室、教务处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