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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以实践技能为导向的初中历史与社会课堂教学优化与提升培训”报到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8 点击量:

各位学员: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等文件精神和培训项目申报结果,台州学院将于2017年3月15日—3月26日举办《以实践技能为导向的初中历史与社会课堂教学优化与提升》(中级)培训工作。为方便您顺利报到并按时参加培训,现将报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正式开课)。

报到地点: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西大门内毓秀楼招待所(培训楼)一楼大厅。

乘车路线:(1)汽车:临海客运中心下车,然后到出口处马路对面乘坐202路公交车到台州学院;(2)动车:临海火车站下车,坐211路公交车到客运中心,然后到出口处马路对面换乘202路公交车到台州学院。

培训时间:2017年3月15日—3月26日。

培训地点: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毓秀楼(培训楼101室)。

住宿地点: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毓秀楼招待所。

二、随带材料及物品

1.身份证

2.近期免冠一寸或两寸彩色照片2张(贴表格用,必不可少)

3.自己设计的觉得最满意的教学设计和课件(一节课内容)

4.茶杯(培训楼有热水供应)

三、培训内容及考核

1.培训内容:

分团队建设与教师专业素养、教学理论引领、课程拓展与课堂优化、教学实践能力的展示与突破等四个模块,各模块分别设置若干培训专题。

2.考核内容:

按时、认真参加培训,做好听课笔记,备好教学课件,撰写培训心得。

3.考核要求:

按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有关规定,学员培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将按8学分/天的标准在省培训管理平台中扣除相应学分;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或未按要求递交规定作业的,或在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成绩均判定不合格、不予结业、不记学分。

四、培训费用(特别提示:用银联卡刷卡支付培训费)

学员报到时一次性缴纳培训费人民币3600元(不住宿缴费2880元),我校开具收款凭证,学员回单位报销;学员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五、联系方式

章老师:手机13676651370

冯老师:手机13958571199,办公室电话0576-85137198

请各位学员收到通知后,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按照通知要求,如期参加培训。谢谢!

台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