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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07台州学院《以实践技能为导向的初中历史与社会课堂教学优化与提升培训》班报到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点击量:

                学员: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文件精神和培训项目申报结果,台州学院将于2018年7月举办《以实践技能为导向的初中历史与社会课堂教学优化与提升培训》班。为方便您顺利报到并按时参加培训,现将报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7月20日上午8:30-11:30(7月20日下午14:00正式上课)。

报到地点: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西大门内毓秀楼(培训楼)一楼大厅。

乘车路线:(1)汽车:临海新客站下车,乘坐218路公交车或出租车到台州学院;(2)动车:临海火车站下车,坐218路公交车或出租车到台州学院。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0日—7月31日

培训地点: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

住宿地点: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毓秀楼招待所。

二、随带材料及物品

1、身份证;

2、银联卡;

3、移动存储设备。

三、培训内容及考核

1、培训内容:

分专业素养、理论引领、拓展优化、实践突破四个模块,内容涵盖学习理念、问题诊断、案例探究、课程拓展等8个培训专题。

2、考核内容:

按时、认真参加培训,记好听课笔记,撰写培训心得、教学设计,做好观摩课和学员展示课听课记录。

3、考核要求:

按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有关规定,学员培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将按8学分/天的标准在省培训管理平台中扣除相应学分;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或未按要求递交规定作业的,或在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成绩均判定不合格、不予结业、不记学分。

四、培训费用(特别提示:用银联卡支付培训费)

学员报到时一次性缴纳培训费人民币3600.00元(含住宿费720元),学员若不在校内住宿的一次性缴纳培训费人民币2880.00元。我校开具收款凭证,学员回单位报销;学员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回单位报销。报到时收饭卡押金20元,培训结束后可以退回。

五、联系方式

章老师:13676651370(手机)

冯老师:0576-85137198(办公室),13958571199(手机)

请各位学员收到通知后,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按照通知要求,如期参加培训。谢谢!    

台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7月3日